荷蘭獨立戰爭時期的尼德蘭地圖(轉載自網路上:寒江钱伯斯《世界历史地图册》

一、英國的動盪 

英王亨利八世與首任王后凱薩琳(
Catherine of Aragon)的婚姻雖然尚稱美滿,但因凱薩琳只生下一女瑪麗,未能生下男性繼承人,而在當時歐洲各王族通婚的年代,沒有男性繼承人,等同將來拱手把江山送給女婿之外國王族一般,所以亨利八世極度渴望生下男性繼承人,確保英國不被他國併吞,想要離婚以迎娶第二任王后安妮.葆林(Anne Boleyn,但教皇克里門特七世被凱薩琳王后的外甥查理五世皇帝威脅,而採取百般拖延的態度,原本信仰天主教的亨利八世(其曾為文攻擊馬丁路德的新教言論,獲得羅馬教廷封為「信仰的保護人」名號)失去耐心,為了順利離婚,就必須推翻羅馬教廷的權威,讓克倫摩(Thomas Cranmer)總主教宣稱英王是英國境內教會最高領導者,不受羅馬教廷管轄,並指示克倫威爾(Thomas Cromwell)引導國會通過一系列的立法,創設了「英國國教」,亨利八世成了英國境內世俗界及宗教界的最高領袖。亨利八世並藉此沒收諸多教會、修道院的財產,充實了府庫,且強化了王權。英國國教的創立自始就是世俗動機所驅使,其宗教儀式與天主教會差異不大,但此一措施,卻有利於英國本身的國家意識鞏固,影響深遠。亨利八世與安妮.葆林的結合生下了伊莉莎白,還是沒有男孩,狠心的亨利八世以「叛國罪」將安妮.葆林處死,迎娶第三任王后珍.西摩(Jane Seymour,雖然順利生下一子愛德華,珍.西摩王后卻不幸病逝,亨利八世後來又分別娶了三任妻子(前後總共六位妻子,其中二位離婚,二位被處死,一位病逝,最後任王后則在亨利八世去世後改嫁),只有三名子女:瑪麗、伊莉莎白、愛德華長大成人並先後繼位為王。

亨利八世去世後,九歲的愛德華六世繼位,由舅舅松莫塞特公爵愛德華.西摩(
Edward Seymour)攝政,愛德華六世延續父親的新教政策,因身體狀況不佳,擔心次順位的王位繼承人大姊瑪麗繼位會重返天主教陣營,在諾森伯蘭公爵約翰.達德雷(John Dudley)指使下,曾改立琴.格蕾(Jane Grey)繼位,但瑪麗獲得其他貴族支持,於愛德華六世病逝後,以武力為後盾順利登基,在位僅有九天的琴.格蕾被處死。堅定信仰天主教的瑪麗原本希望天主教及新教能和平相處,宗教政策尚稱寬容,可是因亨利八世廢除教會、修道院之政策而取得許多利益的貴族們,卻不願意英國再次受到羅馬教廷管轄,且瑪麗不顧國內大臣反對,執意與查理五世皇帝之子西班牙的王儲菲力普二世結婚,更引來英國將淪為西班牙附庸的疑慮,雙方矛盾日深,許多新教徒受到迫害處死,瑪麗乃以「血腥瑪麗」之名流傳於世。瑪麗與菲力普二世未生下任何繼承人就已經病逝,菲力普二世早已返回西班牙,英國王位落入新教的伊莉莎白手中,登基而稱伊莉莎白一世(Elizabeth I)。

伊莉莎白一世鑑於父親、姊弟統治期間的國內衝突局勢,採取務實而穩健的施政,加上其高明的外交手腕,使得英國在其治下,締造了第一個黃金時代。伊莉莎白一世一方面鎮壓天主教貴族的叛變,一方面壓制清教徒(喀爾文教派)的國會勢力,力守平衡,宗教的衝突,尚在控制當中(清教徒勢力後來在斯圖亞特王朝時代與王權衝突,導致了「清教徒革命」)。不過,因其未婚之身分,引來各方勢力前來角逐求婚,包括法國、西班牙的王室,懸而未決的繼承人問題,使得蘇格蘭女王瑪麗有權對於英國王位提出繼承要求(瑪麗的祖母是亨利八世的妹妹),但蘇格蘭的瑪麗是不折不扣的天主教徒,而且曾是法王法蘭西斯二世生前的王后身份,蘇格蘭的瑪麗如果繼位,法國及天主教的勢力將重新籠罩英國,最後,伊莉莎白一世軟禁了遭到蘇格蘭貴族叛變而前來依附的表妹蘇格蘭的瑪麗,軟禁十九年後,默許以「叛國罪」名義處死蘇格蘭的瑪麗。後來,沒有生下任何子嗣的伊莉莎白一世指名蘇格蘭的瑪麗之子蘇格蘭國王詹姆士一世
James I,蘇格蘭國王時代稱詹姆士六世)為繼承人,當伊莉莎白一世去世後,詹姆士一世登基,成為蘇格蘭及英格蘭的共同統治者,都鐸王朝被斯圖亞特王朝取代。 

二、法國的內戰(胡格諾戰爭)
 

法王亨利二世的王后,是出身佛羅倫斯梅第奇家族的凱薩琳(Catherine de Médicis),在其叔父(論輩份實際上應該是堂叔祖)教皇克里門特七世與法王法蘭西斯一世商議下嫁給登基前的亨利二世,凱薩琳雖然不受亨利二世寵愛(亨利二世的情婦為戴安娜),但努力地生下許多子嗣,包括法蘭西斯二世、查理九世、亨利三世及著名的瑪歌王后(La Reine Margot,名為Marguerite)。據說凱薩琳信賴的占星家Cosimo Ruggieri曾預言凱薩琳的三個兒子將來都會當上國王,這句話應驗的背後,正代表了王室統治混亂、宗教戰爭爆發的悲劇。當時的法國,由於受到喀爾文影響而興起的新教徒,被稱為「胡格諾派」Huguenot,又譯雨格諾派),陸續有貴族及軍官成為胡格諾派教徒,形成一股挑戰天主教陣營及法國宮廷的勢力,自一五六二年起,天主教徒及新教徒之間,總計爆發了八次宗教戰爭。亨利二世在一次比武慶典時意外死亡(慶祝其與凱薩琳的女兒伊莉莎白嫁給西班牙國王菲力普二世並締結和約所舉行的慶典),長子法蘭西斯二世繼位,年輕的國王沒有執政經驗,大權由王后蘇格蘭女王瑪麗的舅舅吉斯公爵法蘭西斯掌握,吉斯家族(Guise)成為天主教聯盟的領導。新教徒曾意圖劫走法蘭西斯二世,使之脫離吉斯家族的掌控,但事跡敗露,在安伯茲堡遭到殺戮。但法蘭西斯二世在位僅僅一年就病逝,蘇格蘭的瑪麗因此返回蘇格蘭,由法蘭西斯二世之弟查理九世繼位為王,由凱薩琳太后攝政。

凱薩琳將義大利的精緻文化帶入法國宮廷,也把她承襲自義大利的宮廷鬥爭手段發揮到淋漓境至。凱薩琳對於吉斯家族的勢力深感威脅,企圖拉攏新教勢力以為平衡,當時新教領袖以波旁家族(
Bourbon那瓦爾國王亨利(Henri de Navarre)及海軍統帥科利尼(Gaspard de Coligny為代表,查理九世個人深受科利尼影響,讓新教思想在宮廷頗具實力,在吉斯公爵法蘭西斯遭到暗殺後,凱薩琳對於新教徒勢力又感到不安,而吉斯公爵亨利(法蘭西斯之子)亟欲報復新教徒,並奪回吉斯家族在法國的優勢地位,在暗潮洶湧下,凱薩琳提議讓女兒瑪歌嫁給新教領袖那瓦爾國王亨利,謀求和平,據說瑪歌與吉斯公爵亨利之間素有情意,此舉,更加煽動吉斯公爵亨利對於新教勢力的恨意。法國宗教戰爭的雙方陣營,背後都有相關國際勢力介入,代表天主教勢力的吉斯家族受到西班牙國王菲力普二世及羅馬教廷的支持;新教徒勢力例如科利尼則企圖與英國伊莉莎白一世女王合作,介入已經爆發獨立革命的荷蘭局勢以對抗西班牙。法國的內戰一方面使得法國實力衰減,讓西班牙繼續坐大,另一方面又因為捲入國際的紛爭而越加複雜。凱薩琳非常反對科利尼企圖介入荷蘭獨立戰爭的想法,認為將導致與西班牙的全面戰爭,史家一般均認為是在凱薩琳迫使查理九世默許後,由吉斯公爵亨利主導,利用瑪歌與那瓦爾國王亨利的婚禮,設下陷阱使得新教領袖因參加婚禮而集結,科利尼等人先遭暗殺,天主教勢力從巴黎開始屠殺新教徒,並蔓延至其他城鎮,新教徒遭到殺害者有數萬人,史稱「聖巴托洛繆大屠殺」(法文為Massacre de la Saint-B arthélemy),法國宗教戰爭達到了最高潮,那瓦爾國王亨利受到法王查理九世的庇護而逃過一劫,返回那瓦爾避禍。對於大屠殺慘劇難以釋懷的查理九世於一五七四年去世,其弟亨利三世繼位為王,凱薩琳太后仍然扮演舉足輕重的角色。

由於亨利三世之末弟阿朗松公爵去世(曾是英王伊莉莎白一世主要的追求者之一),次順位的王位繼承者為那瓦爾國王亨利,吉斯公爵亨利擔心將來其登基時,會對於天主教勢力有所不利,謀求西班牙的協助,企圖擁立年邁的波旁樞機主教查理成為法王,由自己掌權,引發了所謂「三亨利之戰」(法王、吉斯公爵與那瓦爾國王均為亨利)。亨利三世一度迫於壓力,宣布廢除那瓦爾國王亨利的王位繼承權,但天主教勢力叫囂將推翻亨利三世的統治,吉斯公爵亨利在巴黎取得優勢,亨利三世逃離巴黎,嗣後,亨利三世邀請吉斯公爵亨利前往布羅瓦堡協商和議事宜,不料,吉斯公爵亨利卻遭到亨利三世授意王家侍衛隊擊殺而死,據說,亨利三世事後跟凱薩琳陳述:「我現在終於覺得自己像個國王了」,凱薩琳則絕望地回稱:「你已經把法國毀了」。亨利三世後來與那瓦爾國王亨利一起進攻巴黎,但亨利三世亦遭到一個狂熱的道明會修士暗殺而死,凱薩琳則在亨利三世遇刺前幾個月就已經病逝,瓦洛王朝斷嗣而終結。那瓦爾國王亨利漁翁得利,於一五八九年登基為法王而稱亨利四世,成為波旁王朝創建者。亨利四世為了統合深受宗教戰爭而分裂的法國,乃宣告自己改信天主教,以配合天主教徒居多數的法國臣民,並頒佈
南特敕令」法語Édit de Nantes)保護新教徒的信仰自由,結束宗教戰爭。但亨利四世於一六一0年亦遭到暗殺。引發「三亨利之戰」的三位男主角:法王亨利三世、吉斯公爵亨利及法王亨利四世(那瓦爾國王亨利),一起經歷了法國史上最腥風血雨的年代,而且全部遭到暗殺而死於非命,真可謂歷史之巧合。

三、荷蘭獨立戰爭

低地國尼德蘭地區(包括現在的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及法國東北部),因為包括十七個省,又稱為聯合省。從中世紀末期起,位處北海、波羅地海貿易路線匯集之處的尼德蘭,經濟就相當繁榮,成為歐洲北部的經濟中心,與歐洲南部的義大利同為歐洲最富庶之區域。原本是勃艮第公國領土,後來因聯姻關係,由哈布斯堡家族取得統治權。查理五世皇帝統治的帝國當中,從尼德蘭獲得的收入就佔了一半,時人乃稱之為「王冠上的珍珠」。出生於尼德蘭南部法蘭德斯根特的查理五世早期尊重尼德蘭各省、各城市的傳統利益及特權,透過其姑姑奧地利的瑪格麗特與其姊姊奧地利的瑪麗擔任總督攝政而間接統治,局勢尚稱平穩,隨著新教各派思想傳入尼德蘭地區,尤其是喀爾文教派吸引了眾多貴族及商人、市民、工農階級的支持,使得天主教統治者查理五世與新教徒之尼德蘭臣民之間,產生了鴻溝,查理五世將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異端裁判所)引進了尼德蘭,加速了雙方的裂痕。當查理五世之子菲力普二世繼位時,出生於西班牙的菲力普二世完全漠視尼德蘭各省、各城市的各項傳統利益,犧牲尼德蘭經濟利益來扶植西班牙的商業貿易,並且多次以破產方式拒絕償債,造成尼德蘭銀行業蒙受巨大損失,雙方進一步的衝突再也無法避免,終於導致了俗稱「八十年戰爭」的荷蘭獨立運動。

一五六五年,以奧倫治家族(
Orange)的威廉親王(綽號:「沈默的威廉」,當時為荷蘭、西蘭、烏特勒支三省之總督)為首,尼德蘭地區的貴族、地主們向尼德蘭總督帕馬的瑪格麗特(西王菲力普二世的異母姊姊)遞上請願書,要求廢除「宗教裁判所」(異端裁判所)、停止迫害新教徒及召開三級會議,瑪格麗特的侍臣輕蔑地稱呼代表們只是一群乞丐而已,未料,「乞丐」一詞後來竟成了獨立派自豪的稱呼,包括「海上乞丐」、「森林乞丐」的游擊部隊陸續出現與西班牙對抗。一五六六年八月,南方的法蘭德斯(Flanders)地區發生以製帽工人馬特為首的民眾暴動,民眾衝入教堂及修道院大肆破壞天主教的雕像、藝品等,史稱「破壞聖像運動」,尼德蘭地區陷入動盪,秩序失控。菲力普二世啟用強硬派的阿爾瓦公爵擔任尼德蘭總督,阿爾瓦公爵率領西班牙精銳軍隊自西班牙本土抵達尼德蘭,在布魯塞爾駐軍,成立「除暴委員會」(荷蘭人稱為血腥委員會),實行恐怖恐治,大肆殺戮,連請願的貴族代表亦無法倖免,威廉逃往日耳曼,原本採取妥協態度仍然奉菲力普二世為國王之貴族階級,自此,與中產階級、工農階級合作,展開武裝行動對抗西班牙,此即自一五六八年至一六四八年間長達八十年間的獨立戰爭。威廉本身為日耳曼拿騷(Nassau)出身的貴族,從日耳曼組織傭兵反攻尼德蘭,並向英國、法國胡格諾派請求支援。阿爾瓦公爵雖強力鎮壓,但尼德蘭地區的城市分佈密集,加上水道縱橫的地形,易守難攻,在市民堅定抵抗的決心下,戰況形成膠著,尤以「萊登之役」,威廉掘開海堤,引入「海上乞丐」之海軍,以水逼退阿爾瓦公爵率領的圍城軍隊,成為獨立革命重要的轉捩點。而紀律敗壞的西班牙軍隊洗劫安特衛普,肆意殺害市民,更是讓安特衛普的商人及手工業者對西班牙統治失望,轉而遷移投向北方各省,安特衛普原本是歐洲北部最重要的金融重鎮,這個地位自此被阿姆斯特丹所取代。

一五七九年,南方信奉天主教之各省在西班牙新任命的尼德蘭總督帕馬公爵亞歷山大.法奈斯(荷蘭前女總督帕馬的瑪格麗特之子)操控下成立「阿拉斯同盟」(
Union of Arras),主張與西班牙和解;北方七省包括荷蘭、西蘭、烏特勒支等各省,則成立「烏特勒支同盟」(Union of Utrecht),繼續對抗西班牙,尼德蘭南北分裂,南方後來成為比利時的雛形,北方則成為荷蘭獨立的基礎。「烏特勒支同盟」於一五八一年正式宣布廢除菲力普二世的統治,而成立「尼德蘭聯合七省共和國」,因為荷蘭省的政經實力最強,故習稱為「荷蘭共和國」,威廉成為首任執政(護國主)。威廉被菲力普二世視為可惡的背叛者,於一五八四年買通刺客槍殺威廉,威廉被後世尊稱為「荷蘭國父」,共和國推舉威廉之子莫里斯(Maurice)擔任執政領軍對抗西班牙,外交上,則由大議長歐登巴內威(Oldenbarnevelt)積極與英國、法國交涉,使得英、法兩國最後承認了荷蘭的獨立。由於英國與荷蘭之間貿易往來密切,唇齒相依,英國不願見到荷蘭成為西班牙勢力範圍,伊莉莎白一世女王長期以來一直半公開地支持著荷蘭獨立運動,讓荷蘭「海上乞丐」以英國港口為基地,騷擾西班牙船艦及攻擊西班牙統治下的沿海港口,且基於英國自身之利益,放任英國海盜如霍金斯、德雷克等人劫掠從美洲載滿財寶返回西班牙本土的船艦。菲力普二世一方面早年曾經打算與伊莉莎白一世結婚,讓英國成為西班牙的附屬國;另一方面忙著對付荷蘭、土耳其及法國的局勢,難以再對英國開啟戰端,三十多年來,不斷容忍伊莉莎白一世諸多挑釁行為。隨著一五七一年的「勒班陀戰役」擊敗土耳其海軍,西班牙的海軍已可騰出軍力對付英國,而一五八七年,伊莉莎白一世下令處死信仰天主教的蘇格蘭女王瑪麗,菲力普二世以往企圖藉由蘇格蘭女王瑪麗繼承英國王位讓英國重回天主教陣營的想法破滅後,決心用武力征服英國,一五八八年命「無敵艦隊」北上配合尼德蘭的帕馬公爵率領的駐軍進攻英國,但英國海軍靈活的戰術及火攻湊效,導致誇耀一時的「無敵艦隊」遭到致命打擊,嚴格來講,英國海軍雖然當時還不足以取代西班牙海軍成為歐洲最強大的海上勢力,但英國輝煌的海上強權時代確實已經開啟序幕。荷蘭海軍亦屢次發動對於西班牙及葡萄牙(被合併由菲力普二世統治)海外殖民地的攻擊行動,西班牙已無力從海上支援尼德蘭的駐軍,陸上又受到荷蘭執政莫里斯創新的戰術及陣式所擊敗,最後於一六0九年,西班牙被迫與荷蘭簽立十二年的停戰協定,形同實質上承認了荷蘭的獨立事實。後來,因為「三十年戰爭」爆發,荷蘭與西班牙再啟戰端,於一六四八年,參戰各方簽訂「西發里亞條約」,正式承認荷蘭獨立的法律地位。荷蘭迎向了十七世紀所謂的「黃金時代」,其海軍稱雄於各大洋之間,被人稱為「海上的馬車夫」(台灣也是在此一時期被荷蘭殖民共計三十八年)。荷蘭獨立戰爭之後期,因為與「三十年戰爭」融合在一起,此部分容後於:(肆)「三十年戰爭與歐洲秩序形成」時予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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